公告日期:2020-07-25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0-038 号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达成调解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农开发)与李兵、何小兰(系李兵的妻子)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2020年 4 月 13 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阿拉尔垦区法院)立案受理后,于 2020 年 7 月 19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阿拉尔垦区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涉及金额:根据新农开发 2020 年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关于向李兵追偿 2200 万损失的议案》,涉案金额约 2,200 万元,赔偿金额以评估及实际拍卖金额为准。●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预计将减少公司损失,具体金额以实际拍卖金额为准。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2006 年,李兵担任新农开发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期间,违反法律和章程规定的公司表决程序和公司管理制度,在新农开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职务和身 份便利,对金牛投资公司在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门支行(以下简称 乌商行北门支行)的贷款,以新农开发的名义提供了担保。后因金牛投资公司未 偿还乌商行北门支行借款,乌商行北门支行遂在法院起诉金牛投资公司及新农开发。2019 年 6 月 27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新民终 480号二审《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新农开发需对金牛投资公司所欠乌商行本门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 32,709,329.04 元、截至 2008 年 12 月 21 日的债务利息 8,898,873 元,及自 2008 年 12 月 22 日起至实际还款日的债务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利息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承担连带责任。现新农开发与乌商行北门支行已就上述生效判决的履行达成和解,新农开发已向乌商行北门支行支付2200 万元的和解金。二、诉讼案件调解情况2020 年 7 月 23 日,经阿拉尔垦区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一)李兵、何小兰将名下银行账户的所有款项扣除李兵处罚后,剩余的款项用作赔偿新农开发的损失。(二)李兵、何小兰购买的金融资产除其自愿缴纳李兵处罚外,剩余款项用作赔偿新农开发的损失,由新农开发承担所产生的执行费、拍卖费等费用。(三)李兵、何小兰自愿将二人名下的房屋由法院拍卖,拍卖的全部房款用作李兵、何小兰赔偿新农开发的损失,由新农开发承担所产生的执行费、拍卖费等费用。三、本次案件和解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预计将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最终影响金额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 年 7 月 25 日[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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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600359股吧 http://600359.h0.cn公司名称:新农开发
股票代码:sh600359
市场类型:主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农业综合
所属地区:新疆
公司全称: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Talimu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Co.,Ltd.
公司简介:新农开发公司是一家以棉花种植及加工为基础,集棉浆化纤、畜牧乳业、甘草制药、房地产开发为一体的上市公司,是国家级商品棉生产基地、国家良种奶牛养殖示范基地和全国最大的甘草浸膏生产基地,主要产品有“新农牌”棉花、棉纺织品、棉浆化纤制品、乳制品、甘草制品、...
注册资本:3.8亿
法人代表:唐建国
总 经 理:唐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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